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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2020年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 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2021-03-03 人民网 645 0
核心提示: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会上介绍,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连自查加检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去年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会上介绍,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连自查加检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去年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施子海称,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一直比较严峻。

施子海介绍,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追回、罚款等方式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26.4万家,占被检查机构的32%。当年追回医保基金115.6亿元。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防止其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施子海介绍,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和处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的配套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司法部等相关部门聚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已经全文公布,共五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的使用;三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施子海介绍,《条例》的颁布是近年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顺应了社会各界的期盼和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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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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